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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教育是谁的责任
来源: 作者:newioncvoe 发布时间:2018-01-28 13:44:15 点击量:97
开学前我和一些孩子要升国一的家长吃饭,席间聊到在家自学,在座的每一位家长都说在家自学是个好的选择,但他们绝对不要做。 有人说自己没耐性,也有人说不知道要怎么教,其中最经典的回答是:「我在家人微言轻,不想为孩子将来的升学成败负责。」



首先,我同意孩子的应该对自己的教育负责,毕竟他们是要一辈子背负着他们自己教育成败的结果。但是,孩子还未成年,身为法定代理人的父母有责任为孩子选择最合适的教育方式,更何况通常孩子在这个议题上完全没有发言权。我好奇的是,若父母不想对孩子的教育负责,那谁要负责? 是学校吗? 可是学校也不过是拿政府的钱办事,尽力而为罢了。



对我来说,教育孩子当然是为人父母的责任,因此我们家才会申请自学,不是吗? 吊诡的是,近年来县市政府教育局处将一些主管机关对在家教育家长的要求,纷纷以一个所谓的「非学校型态实验教育家长与学校教育责任一览表」来加以约束。 根据国立嘉义大学师资培育中心吴琼洳副教授副发表的「我国实施在家自行教育相关法令的内容分析」一文,理论上这个一览表是要厘清教育主管行政机关、学校教育、和家长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利三方发展良好互动关系,否则将争议不断。但在订定一览表的过程中,主管机关并未征求学校和在家教育家长的意见,只是一厢情愿地要家长去扛责任,却不授权给家长决策,造成更多的争议。



自己摸索教学计画



对许多家长来说,申请在家教育的过程中最棘手的是撰写教学计画书。 虽然家长们对于教自己的孩子有很多想法和理念,但是要把这些理想诉诸于公文书的文字需要一些技巧。 家长们最需要的是有经验的人说明给他们听教学计画书要怎么起头,什么是学习领域? 课程、教材和教法之间的关系是什么?虽然学校有责任「提供九年一贯课程各领域目标、能力指标等参考资料、提供咨询」,但是学校碰到的难题是他们自己也没有处理过非学校申请案的经验,根本无从起协助家长们。更何况「国民教育社群网」的「97年课纲」已经有完整的说明,若学校只是把网路上的东西印出来交给家长,这对家长一点帮助也没有。教育局应该每学期招开公开说明会,让家长们充分了解在家自学的方案内容,并且请有经验的审议委员到场说明教学计画书的内容、格式和审查方向,免得学校和家长都徒劳无功。



学校无法提供多元教材教法选择



家长选择在家教育就是因为不要学校教的那一套嘛。与其请要求学校「提供参考资料、提供咨询」,教育主管机关应该要提供在家教育的家长更多元的另类教育教材和教法来参考,才是真正的落实家长的教育选择权。 不然选来选去都是学校教的那一套,那还要进行什么非学校实验教育呢?



不切实际的家长成长班



在家教育的家长们,除了上班、做家事之外还要忙着教小孩,哪有时间去学校参加的所谓「亲职成长课程」。更何况在家教育孩子们的升学管道和学校教育的完全不同,这些差异学校能够了解吗? 在家教育的孩子到了18岁要先考「自学进修学力鉴定考试」取得「高中毕业程度及格证明书」后才能报名才能参加「指定科目考试」。然而,学力鉴定考试的时间却在指考之后,因此剥夺了在家教育孩子甄选入学的机会。 这样不公平的升学困境有多少学校懂吗?他们有在积极地帮在家教育的家长解决吗?



嗟来食的教学资源



在家教育是教育基本法保障,国民教育法中明文规定让家长为其孩子选择受教的方式之一。在家教育不是学校教育的盲肠,政府有义务和责任提供在家教育和学校教育平等的教学资源。 然而,在实务上地方政府的规定充满着「在不影响学校多数学童的使用下,协助家长取得教学资源」之类鄙视家长行使教育选择权的字眼,实在令人痛心。



无关紧要的学校教学活动



在家教育是随时随地在进行中。 然而,地方政府的教育主管机关却用狭隘的学校教育眼光来要求在家教育的教学活动必须像上学一样无聊。 例如桃园县要求在家教育的孩子每周至少返校参加学生团体学习课程七节次,但却没有解释为什么一定要到校七节而不是每天一节共五节?或是上下午都去一节那就变成每周十节。



台中县政府教育处更是要求县内在家教育的孩子每学期要返校参加至少二十小时学生团体学习课程,而且不得于学期中前往国内外机构求学。难道父母亲无法自行教的科目也不能寻求外部学习资源吗?反之,若学校团体课不但对在家教育的孩子一点帮助也没有,而且还干扰孩子自学的进度,那为什么非要去学校上团体课不可呢?



毫无意义的教学评量



地方教育主管机关经常误解在家教育为「在家实施学校教育」,因而要求在家教育的孩子必须参加学校评量,严重浪费在家教育有限的教学资源。在家教育的家长依教育基本法和国民教育法选择非学校型态教育,就是因为他们不要孩子浪费宝贵的童年在无关紧要的学校教育上,所以他们选择最合适他们孩子的教材和内容,而这些通常和学校教育的内容完全无关,要如何参加学校评量。 然而,台中县却强迫在家自学的孩子定期参加学校评量,导致自学家庭在进行自己的教学计画外,还得应付不断干扰自学进度的学校评量,导致学生的学习成效不彰。



台北市教学评量的规定更是莫名其妙,在家教育的学生得参加学校评量,但其成绩却不得列入毕业奖项的排名。 请问孩子花时间努力准备学校评量,结果台北市教育局却说在家教育的孩子是来陪考的,因为只有学校教育的孩子才值得鼓励,这公平吗?再加上成绩不列入排名,所以在家教育的孩子也没有资格参加高中免试升学,和学校教育的孩子比起来升学的机会硬是少一半,严重妨害在家教育孩子的升学管道。



自学申请方式应该从许可制改成报备制才是正轨



每年有6,000名国中毕业生不再升学,26万高一新生当中,有27,000名或超过一成的学生无法高中毕业。政府应该多花时间去帮助那些放弃学校或被学校放弃的学生,而非浪费时间来管在家教育生的学习方式和内容,最好是让自学申请从现阶段的许可制改为报备制,才是釜底抽薪一劳永逸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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